原标题:文昌法院公开宣判3起恶势力案件
日前,文昌市法院对3起涉恶势力案件的13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依法惩处了以被告人云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和以被告人陈某某、丘某某为首的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
在被告人陈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两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任意毁坏他人财物,造成直接损失价值人民币3751元。在被告人丘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中,致3人轻伤二级、3人轻微伤,以及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价值3751元。
法院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7年;被告人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5个月至4年8个月不等刑期。
以被告人云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文昌市冯坡镇一带,进行开设赌场、故意伤害等刑事犯罪活动。被告人云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叶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万元。